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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何時會收到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准考證?
甲類科目筆試及口試(及丙類科目2012年6月考試,如適用)的准考證會於2012年3月上旬發放予考生,如你應考甲類科目的實習考試(即體育科卷三,或音樂科卷二或卷五),你會於2012年2月上旬收到實習考試的准考證。
學校考生的准考證會經由學校派發,自修生則會以郵寄方式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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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在問答1所提的時間沒有收到准考證,我應如何做?
考生如於2012年2月15日仍未收到實習考試的准考證,或於3月15日仍未收到筆試及口試的准考證,須攜同考生報考資料核對表及香港身分證,親身前往考評局灣仔辦事處 (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12樓)補印准考證。如考生要求補印實習考試的准考證或持兒童香港身分證,必須提供3厘米 x 4厘米的近照一張。學校考生必須提供學校信。於你的首日考試前申請有關服務不會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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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遺失了准考證,可否申請補發,我應如何做?
如你遺失了准考證並擬申請補發,須於2012年5日31日或之前攜同考生報考資料核對表及香港身分證,親身前往考評局灣仔辦事處(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12樓) 辦理申請手續。如你擬申請補發實習考試的准考證或持兒童香港身分證,必須提供3厘米x 4厘米的近照一張。學校考生必須提供學校信。申請補發准考證的考生須繳交附加費港幣2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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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准考證上的姓名出現錯誤,或我已更改姓名,我可怎樣作出更改?
你須於考評局灣仔辦事處(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12樓) 申請更新准考證。你可親身前往灣仔辦事處辦理手續,並攜同准考證正本、香港身分證和改名契(如適用),或可授權他人辦理,授權人須出示你的准考證正本、你的香港身分證副本和改名契(如適用)。如你是學校考生,則必須親身辦理手續,並須提供學校信。有關服務不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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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香港身分證上加了英文名,我是否需要更新准考證上的姓名?
是。你准考證上的姓名必須與你香港身分證上的姓名相同,因此你必須按照以上問答4的指示,向考評局申請更新准考證上的姓名。如你未有向考評局提出有關申請,而准考證上所列的姓名與香港身分證上的不符,於公開考試時試場主任及監考員可能對你的身分存疑,並會填寫報告予考評局,要求你於試後十四天內親身前往考評局灣仔辦事處確認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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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是學校考生,並已透過學校取得准考證,但最近我退學了,我可否於考試前將考生身分更改為自修生?
如你符合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自修生的報考資格,可到考評局灣仔辦事處 (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12樓) 申請更改考生身份。你必須提供學校發出的退學證明文件,以及你曾應考香港中學會考 (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的成績通知書或證書 (如適用) 待考評局審批。如你的申請獲批准,你須繳交自修生報名費及附加費港幣333元。
有關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自修生報考資格的詳情,請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