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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使用或複製公開考試歷屆試題、樣本試卷及練習卷牌照

學校不應在未得本局書面同意前使用或複製(包括以電子方式複製或儲存於任何媒體)本局往年考試題目及/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相關的考試材料作教學用途。學校雖然在特定條件下有特權毋須得到版權持有人許可複製有版權的刊物,此特權並不適用於考評局往年考試題目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試題、樣本試卷及練習卷。

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或由考評局批准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學校,如欲使用或複製任何作品作教學用途,可向考評局申請牌照。

於2024/25學年,考評局將會提供三種不同使用量的牌照予學校申請。牌照收費如下:

牌照一﹕付牌費港幣3,435元可就每一作品所複製的內容不多於該作品題目數目的百分之五十

牌照二﹕付牌費港幣5,070元可就每一作品所複製的內容不多於該作品題目數目的百分之七十五

牌照三﹕付牌費港幣6,425元可就每一作品所複製的內容不多於該作品題目數目的百分之九十五

如學校欲在本牌照範圍外使用或複製作品,請根據牌照條款 'E1' 而另行向考評局申請。有關細則,請參閱香港中學會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試題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試題、樣本試卷及練習卷牌照條款。

牌照有效期為牌照證書發出之日至2025年8月31日。2024/25學年牌照的申請表格可從本網頁下載。如對上述發牌計劃有任何疑問,請致電3628 8263或電郵至 pu@hkeaa.edu.hk 與李小姐或黎小姐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