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瀏覽
簡介
考評局除主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亦在本港舉辦一系列的國際及專業考試,以及提供其他評核服務,為學生及巿民開拓升學及發展事業的多元出路。
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學校考生 自修生
  • 考生為文憑試「與考學校」的中六(或等同中六)正讀生;及
  • 在考評局所記錄該校之註冊地址上課。
  •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的人士可直接以自修生身分參加文憑試:
    1. 曾應考文憑試,或
    2. 以考試年份之1月1日計算,已足19歲。

    未能符合上述所列條件(1)或(2)之人士,須經特殊報考申請以自修生身分報考文憑試。有關人士須(i)曾應考相等於文憑試的公開考試及於該考試達至適當的程度,及/或(ii)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修讀等同中六的非文憑試課程。

    申請人有責任向考評局證明其符合上述特殊報考申請條件。考評局會按個別情況考慮每宗申請。詳情可參閱自修生報考資格網頁

    報考國際及專業考試

    我們與超過100個海外考試機構、院校、大學、本地及國際專業團體和多個政府部門合作舉辦超過200項考試,當中包括專業/職業考試語文水平考試大學學位考試音樂/舞蹈/藝術考試入學考試等。

    特別考試安排

    我們可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考生,提供特別考試安排服務,讓考生在適合的環境下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