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採用水平參照成績匯報制度,即是參照預設的水平來匯報考生的成績。考生表現會分五個等級(1-5級),第五級為最高等級。於第5級內,成績較佳的考生,可獲「5*」,成績最佳的考生,則可獲「5**」。表現低於第1級則定為「不予評級」,並不會在證書上匯報。
有關水平參照成績匯報詳情,可按此瀏覽。
此外,課程發展議會與考評局公開考試委員會早前聯席通過文憑試核心科目(即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必修部分及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以代替通識教育科)的優化方案,並獲教育局接納。有關方案於2021至2022學年的中四級開始推行,並適用於2024年起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詳情可按此瀏覽。
因應文憑試通識教育科改動後,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成績匯報只設「達標」(Attained)一級,成績在「達標」以下則以「未達標」(Unattained)標示。大學校長會亦決定,自2024/25 學年入學起,文憑試考生四個核心科目的基本入學要求,將由「3322」改為「332A」,即「332」及「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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