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採用水平參照成績匯報制度,即是參照預設的水平來匯報考生的成績。除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外,考生的表現以五個等級(1-5級)匯報,以第5級為最高。在第5級考生中,成績最優異的可獲評為5**級;成績次佳的可獲評為5*級;其餘的則評為5級。表現低於第1級的水平定為「不予評級」。至於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成績匯報只設「達標」一級,成績在「達標」以下則以「未達標」標示。
大學校長會早前決定,自2024/25 學年入學起,文憑試考生四個核心科目的基本入學要求為「332A」,即「332」及「達標」。詳情可按此瀏覽。
有關水平參照成績匯報詳情,可按此瀏覽。
^課程發展議會與考評局公開考試委員會早前聯席通過文憑試核心科目(即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必修部分及公民與社會發展以代替通識教育)的優化方案,並獲教育局接納。有關方案於2021至2022學年的中四級開始推行,並適用於2024年起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詳情可按此瀏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