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須保存校本評核記錄(包括評核活動、學生分數和評核記錄,以及特殊或異常個案的記錄),直至考試周期完結,即一般指發放公開評核成績後並且已完成成績覆核的過程。學校亦宜保存不同水平的學生習作樣本作為參考材料。
考 生
家 長
傳 媒
學 校 及 教 師
考 務 人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