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評核是指在日常學與教過程中,由學校任課教師評核學生的表現。所有學校考生須完成有關科目的校本評核,分數亦會計入其文憑試的成績。
文憑試中設有校本評核的科目包括:
核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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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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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
- 化學
- 中國文學
- 設計與應用科技
- 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
- 資訊及通訊科技
- 英語文學
- 物理
- 綜合科學 / 組合科學
- 科技與生活
- 視覺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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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評核著重考核學生多方面的能力,全面地評估學生的表現;同時把學與教與評估結合,讓學生從教師的回饋中了解自己的強項與弱點。推行校本評核亦可減少對公開考試成績的依賴,有助提升學生自信心及學習興趣,鼓勵自主學習。
校本評核推行時間表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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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校本評核的考試年份
(校本評核佔科目總成績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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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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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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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及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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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語文 |
✔ (20%) |
英國語文 |
✔ (15%) |
通識教育 |
✔ (20%) |
設計與應用科技 |
✔ (40%) |
視覺藝術 |
✔ (50%) |
資訊及通訊科技 |
✔ (20%) |
生物 |
✔ (20%) |
化學 |
✔ (20%) |
物理 |
✔ (20%) |
科學 |
✔ (20%) |
中國歷史 |
✔ (20%) |
✘ |
歷史 |
✔ (20%) |
✘ |
英語文學 |
延遲推行 |
#自願參與試行 |
✔ (20%) |
科技與生活 |
延遲推行 |
#自願參與試行 |
✔ (30%) |
中國文學 |
延遲推行 |
#自願參與試行 |
✔ (15%) |
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 |
延遲推行 |
#自願參與試行 |
✔ (20%) |
註:
- ✔: 推行校本評核
- ✘:由2018文憑試起,不推行校本評核
- #:在學校自願參與試行計劃中,學校可選擇不提交校本評核分數;或遞交校本評核分數,但有關成績並不會計算入全科成績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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