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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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中央音樂學院樂理考試延期安排通知
考評局已將延期安排的電郵發送至各申請人的電郵信箱,煩請各申請人立即將考試改期的信息轉告閣下保送的考生,如申請人仍未收到相關電郵,請於辦公時間內 (星期一至五,早上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致電 (852) 3628 8721 或電郵至 ie2@hkeaa.edu.hk 與考評局聯絡。發布日期:2020年12月29日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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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樂學院是國內唯一的一所重點高校和國家"211工程"建設的藝術院校。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水平等級考試委員會由學院各專業的國家級專家、權威組成,在院學術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提高國民音樂水平和國民音樂文化素質的宗旨,組織與領導音樂水平的鑒定和考試,為學生的學習及音樂教師的教學提供權威的指導意見。為弘揚中華民族文化,加強和推動內地與香港地區文化交流,為學習中樂演奏的香港學生與居民提供優良的學習服務和演奏水平被正確評估的機會,中央音樂學院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於2003年開始,在香港地區合作舉辦中樂演奏水平等級考試。
為使考生的音樂素養得到全面發展,一至六級樂器考試的樂理知識以口試方式於術科考試期間進行測試。自七級樂器考試起,考生必須參加樂理筆試。獲得一級樂理考試證書者方可報考七至九級樂器考試;獲二級樂理考試證書及通過九級樂器考試者方可報考演奏文憑級樂器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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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級別及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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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樂理〉並無規限
〈二級樂理〉考生必須具有於香港考獲的北京中央音樂學院一級樂理考試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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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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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樂理考試時間為90分鐘,二級樂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以繁體中文問卷,考生以繁體或簡體字作答均可。一級樂理和二級樂理考試的試卷分別由兩部分組成,每部分各佔試卷分數的一半,兩部分合共取得60分或以上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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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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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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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理考試每年舉辦兩次,考試及報名日期如下:
2月份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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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及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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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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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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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樂理:每名考生港幣782元
二級樂理:每名考生港幣933元 以郵遞方式報名,考評局將審核報名表後,向申請人發出繳費單,請參閱繳費單內所列的繳費辦法,並必須於2021年1月21日或之前繳付全部考試費,否則報名作廢。使用網上報名的申請人,須按指示在報名時同時於網上繳交考試費。考試費用一經繳交,將不獲退還,亦不得以之代付其他考試報名費或他人的考試費。請妥存繳費存根以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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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場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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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設在考評局新蒲崗辦事處或學校禮堂/課室舉行,確實的考試地點將於准考證內公布。由於疫情關係,試場只允許考生進入,所有家長或陪同人士均不得陪同考生前往試場各樓層或在校園/試場處所範圍逗留,敬請留意。若年幼考生決定提早離開試場,考生須自行聯絡家長或陪同人士到校園/試場處所範圍外接送。考試場地並無停車位供考生或其陪同人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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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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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約於考試前兩星期寄出「准考證」及「考生名單」予申請人。如以網上報名系統遞交報名的申請人,其考生的准考證亦會同時上載至申請人的網上帳戶。屆時網上報名系統將發出電郵通知各申請人,以便申請人在指定時段內登入其網上帳戶查閱及下載考生的准考證,逾期將不能下載。倘申請人於考試前一個星期仍未收到其考生的准考證,應立即致電考評局查詢。考生必須按照准考證上所列的考試日期、時間及地點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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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通訊地址或電話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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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考生的考試成績單及證書將於考試後郵寄予申請人,因此,申請人如更改通訊地址或電話號碼,請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傳真:(852) 3628 8790;電郵:ie2@hkeaa.edu.hk;地址: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並請附上考生名單副本以便查閱。如考生更改地址則無須通知考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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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特別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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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弱視考生需將試卷放大或使用放大鏡應試,必須於遞交報名表時一併提交書面申請,並附上中文版本的醫生/專家證明。請勿將要求寫在報名表上,填寫在報名表上的要求將不會受理。考生如需要其他應考特別安排,則須另繳交附加費用。所有特別應考安排的申請將交由中央音樂學院審批,申請結果將以書面方式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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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成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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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約於2021年3月中旬郵寄考試成績單予申請人。考試成績只會以郵寄方式寄予申請人及透過申請人的網上帳戶發放(只適用於以網上報名系統遞交報名的申請人)。考評局恕不接受電話、電郵或其他任何方式查詢有關考試之結果。如以網上報名系統遞交報名的申請人,其考生的成績單亦會同時上載至申請人的網上帳戶。屆時網上報名系統將發出電郵通知各申請人,以便申請人在指定時段內登入其網上帳戶查閱及下載考生的成績單,逾期將不能下載。倘申請人於2021年3月下旬,仍未收到成績單,應致電考評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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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樂理考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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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向考評局申請覆核樂理考試成績,並須繳交附加費。若覆核後,考生成績有所提升,已繳交之附加費將獲發還。考生如欲申請覆核樂理成績,必須於考試成績單發出日期起計一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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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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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考生的證書約於考試後三個月以掛號/本地郵政速遞方式郵寄予申請人(如申請人為學校/樂室,收件人名稱將會以報名表上填寫的學校/樂室資料派遞)。倘申請人於2021年6月上旬,仍未收到有關證書,應致電考評局查詢。所有無人領取的證書將於證書發出日期起計五個月後銷毀,考評局將不會另行通知。申請人如擬要求補發有關證書,其申請將作補領證書論,並須繳交附加費。如申請獲接納,考評局將有權採用當時適用的空白證書進行補印。任何因郵遞延誤、損毀或遺失,而導致申請人或考生需申請補發有關證書,考評局恕不負責。申請人或考生如欲申請補發有關證書,必須依照規定繳付補發證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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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理測試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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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樂理測試綱要可在此下載: | ||||||||||||||||||||||||||
考生可透過以下途徑購買由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訂的樂理測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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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及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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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樂學院及考評局不會對以下情況負上任何責任:因天災、工人罷工、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疫情、政府干預、動亂、或任何不能預料及中央音樂學院或考評局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而引致中央音樂學院或考評局不能履行職務。考評局或其委託人士不會對因職員、考務人員或考場沒有履行考試的規則、政策或程序而導致的損失作出賠償。所有已繳交的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考試或其他用途。 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為讓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申請人/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1)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2)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 (3)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 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 (4)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 (5) 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 (6)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7) 在申請人/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 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考評局亦可能將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轉移至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學校及教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服務提供者,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惟請注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申請人/考生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對上述各項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申請人/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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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遇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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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這裏下載有關問題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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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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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其他有關資料,考生可聯絡下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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