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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電腦化筆試合共有45題多項選擇題。考試題目以雙語(即中、英文)擬備,須全答。時間為45分鐘。 合格分數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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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消防裝置承辦商電腦化筆試綱要可在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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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必須是香港居民,年滿二十一歲或以上。
- 已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恕不獲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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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通常於每年一月份、四月份、七月份及十月份舉行,每季考試分多場舉行,考試日期及場數視乎需求及設施而定。詳情請向香港消防處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組查詢:http://www.hkfsd.gov.hk/home/chi/cer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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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可在此下載:FS250B(英文版) 或 FS250D (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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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須直接向香港消防處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組申請報考;
- 以親身、委託代表或郵遞方式直接送交表格到消防處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組:
九龍尖沙咀東部
康莊道1號
消防處總部大廈5樓南翼
消防處牌照及審批總區總部
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組
備註:
考生在每季考試只可報名一次。
申請按先到先得形式處理,額滿即止。
考試名額不得轉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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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費用為港幣壹仟貳佰捌拾圓正(HK$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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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個人資料為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及考試機構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1)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2)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
(3)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
(4)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
(5) 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
(6)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7) 在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考評局及考試機構可能會交換考生個人資料,亦可能將資料轉移至香港境內或境外的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監管機構、學校及教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機構/人員,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身份認證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惟請注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考生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對上述各項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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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查詢,請直接聯絡香港消防處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組:
地址: |
九龍尖沙咀東部
康莊道1號
消防處總部大廈5樓南翼
消防處牌照及審批總區總部
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組 |
電話: |
2733 7617 / 2733 7612 |
傳真: |
2367 3631 |
電郵: |
LcpoLic2@hkfs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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