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生兒童英語國際証書考試 / 培生英語國際証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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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生兒童英語國際証書考試 (原名為PTE兒童英語考試) 提供一個有趣而輕鬆的考試予6至12歲兒童;而培生英語國際証書 (原名為PTE通用英語考試) 是一個英語能力綜合測試,對應 CEF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 的各級標準,提供一個國際認可的英語能力考試予青少年及成年考生。
考生可以瀏覽培生網頁http://www.pearsonpte.com 或 www.pearson.com.hk/PTE 以獲取更多考試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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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將於每年5月份和12月份舉辦培生兒童英語國際証書考試及培生英語國際証書考試。報名詳情如下:
考期 |
級別 |
報名期 |
考試期 (口試及筆試) |
成績單發放
(暫定) |
證書發放
(暫定) |
23年5月 |
培生兒童英語國際証書考試 /
培生英語國際証書考試 |
2023年3月6日至17日 |
2023年5月7日 或 5月14日 (口試)
2023年5月20日 (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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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 |
8月中 |
23年12月 |
培生兒童英語國際証書考試 /
培生英語國際証書考試 |
9月末至10月中 |
11月末至12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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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初
(下一年) |
3月初
(下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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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生兒童英語國際証書及培生英語國際証書各級考試將於2023年5月舉行。報名資料請參考「申請人報名須知」文件。准考證將於2023年4月中發出,成績相關文件如成績單或證書則將於考試完成後3個月發放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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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報考人仕可透過其所屬學校遞交申請,成為「學校考生」,或以「自修生」身份自行報名。考生須於報名期內透過網上報名系統遞交報名申請。
學校考生應先向學校索取「學校編號」,然後將「學校編號」輸入到網上報名系統內。
所有考生須上載其香港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圖像,並於網上繳交考試費用。考生必須於2023年3月17日(下午5時30分)前完成網上報名。
*由2021 年1 月31 日起,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不得在香港作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申請人可以其他有效和可接受的身分證明文件作報考考試之身分證明。
網上報名(online.hkeaa.edu.hk)︰
2023年3月6日(上午8時30分)至3月17日(下午5時30分)
網上報名系統指引
報名資料:
申請人報名須知
報名摘要 (Registration Summary) (只供學校使用)
請注意,5月份考試不設郵寄及親身報名。考評局亦不會接受在2023年3月17日下午5時30分以後遞交的逾期報名申請。所有考試費用一經繳交,不論考生其後退出申請、缺考或考試被主辦機構取消,概不退款。費用亦不可轉到其他試場、代付其他考試費用、轉到下一個考試季度及轉作其他用途。另外,考評局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提供有關「考生轉移」的相關服務。
倘若考生有調適考試需要,必須在報名時透過電郵 (ie@hkeaa.edu.hk )向考評局提交書面申請,並附上相關的醫生報告。所有申請必須於2023年3月17日或之前遞交至考評局。考評局恕不接受在2023年3月17日後遞交的申請。請留意,有關調適考試需要的申請須待英國培生審批,考評局不能保證所有調適考試需要的申請均可被批准及安排。如有任何查詢,請於遞交報名前聯絡考評局以作進一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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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考試內容及考試成績公佈日期,請瀏覽其網頁(http://www.pearsonpte.com 或 www.pearson.com.hk/P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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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的個人資料為讓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1)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2)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3)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4)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5) 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6)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及 (7) 在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考評局亦可能將考生個人資料轉移至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學校及教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服務提供者,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惟請注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考生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對上述各項任作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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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對考試行政事宜(如報名手續)有任何查詢,請致電考評局(電話:(852) 3628 8787)。為確保服務質素,本局與公眾人士的電話內容,可能會被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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