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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電力條例(第406章)的規定,所有從事固定電力裝置工程的電業工程人員,必須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電工程署註冊,目的在於確保這類工程只由合資格的電業工程人員進行,以加強用電安全。
申請人若未具備認可的學歷,便須在一項由機電工程署署長認可的考試中取得合格,才有資格註冊成為B級電業工程人員。機電工程署、職業訓練局、香港工程師學會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下稱「考評局」),聯合制訂了一項「B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考試」。此項考試專為具有多年實際電力工作經驗 ,但沒有足夠學歷,而希望申請註冊成為B級電業工程人員的人士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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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考試旨在評估電業工程人員在設計、安裝及維修電量不超逾2500安培的低壓固定電力裝置方面的能力和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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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B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考試」合格者,可被視為已符合電力(註冊)規例第5(2)(c)(ii)條的規定,即已在一項由機電工程署署長認可的考試中取得合格。有關規例可在此下載。
註:合格考生在申請註冊成為B級電業工程人員時,仍須符合有關規例所訂明的電力工作實際經驗要求,並由機電工程署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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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項採用多項選擇題筆試形式的技術知識考試,考試時間為兩小時。考試題目以雙語(即中、英文)擬備,分甲、乙兩部分,合共100題,須全答。甲部佔28題,合格分數為75%。乙部佔72題,合格分數則為50%。考生必須在同一次考試中,在甲、乙兩部分均取得合格分數,才能在整項考試中取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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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考試「考試大綱」 及 試題樣本可在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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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考試不設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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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及時間:2024年5月8日(星期三)晚上7時至9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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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報名手續:
網上報名
申請人須於指定日期內,透過網上報名平台(online.hkeaa.edu.hk)辦理報名手續。有關網上報名程序,請參閱以下網上報名使用說明:
- 在報名前,申請人須先以有效的電子郵箱開設有關帳戶;
- 必須於報名時按指示上載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的掃描圖像 (註:英國國民 (海外) 護照不得在香港作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 (只供審核資料用,申請手續辦妥後,考評局會將之銷毀);
- 考試費須按指示在報名時同時經網上繳交。繳費方式包括信用卡(萬事達卡或VISA卡)、轉數快、支付寶及微信支付。請確保所繳付的考試費用不會超過繳費之信用卡或相關支付賬戶的信用/交易限額;
- 在成功申請及付款後,申請人可在指定日期內在考試報名主頁,登入帳戶下載准考證及考試成績通知單。(註:除非申請人在網上遞交報名申請時選擇了以郵寄方式收取准考證及考試成績通知單,否則考評局將不會郵寄有關文件給申請人,但所有合格申請人將收到郵寄的考試成績通知單。)
任何因電腦技術/網絡上失誤而未能於指定日期內成功報名者,考評局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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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簡介」及「網上報考須知」可於報考期間,在下列地點索取或在此下載。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
國際及專業考試部 : |
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
電話:(852) 3628 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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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署# |
註冊及許可證辧事處 : |
九龍九龍灣啟成街3號地下
電話: (852) 1823 (24小時熱線) |
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 |
汝州街會所#: |
九龍太子汝州街5號一樓
電話: (852) 2393 9955 |
旺角會所#: |
九龍旺角廣東道982號嘉富商業中心3樓
電話: (852) 2626 1927 |
灣仔會所#: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68號新禧大樓3樓A室
電話: (852) 2393 6285 |
香港電器工程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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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灣仔莊士敦道195-197號廣亞大樓8字樓
電話: (852) 2572 0843 |
註:在到訪上述帶「#」地點前,請向相關機構查詢其辦公時間。
函索考試簡介和/或網上報考須知郵件請寄往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信封面請註明「B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考試」,並須附上填寫了收件人姓名和地址的足資(郵資:$15)回郵信封(最小尺寸:245毫米 x 165毫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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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情況下,考評局可根據申請人所提出的理由,考慮批准個別申請人的逾期報名申請。如申請人的申請獲批准,除繳交應付的考試費外,另須繳交逾期報名附加費。所有考試費用一經繳付,概不退還,亦不可轉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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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考試費為每名考生港幣1,127元。
申請人須在填妥網上報名表及上載香港身份證或護照掃瞄圖像後,隨即於網上報名平台繳交考試費用。所有考試費用一經繳付,概不退還,亦不可轉作其他用途。申請人切勿將考試費郵寄至考評局。
倘有考生因移民或健康問題退出考試,必須於考試前或考試日期後的14天內,以書面方式,連同准考證及證明文件﹝如:由註冊醫生發出的病假證明書正本(註:病假證明書的發出日期須在考試當天或之前,而獲批准的病假則須包括考試當天,否則不被接納。)﹞向考評局申請。如申請獲得批准,可獲退還一半已繳付的考試費,惟所繳交的任何附加費則不獲退還。逾期遞交申請,恕不受理。
未能於填妥網上報名表後和經網上報名平台繳付考試費用者,其報考申請將不會被確認。所有考試費用一經繳付,概不退還,亦不可轉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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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約於考試舉行前兩個星期,發出准考證予各考生,准考證會上載至其網上帳戶。屆時網上報名系統將發出電郵通知各考生,以便考生在指定時段內登入其網上帳戶下載准考證,逾期將不能下載。考生必須以空白紙張打印准考證(註:不接納使用重用紙張),及於考試當天帶同准考證前往試場。除非考生在網上遞交報名申請時選擇了以郵寄方式收取准考證,否則考評局將不會郵寄准考證給考生。
考生收到准考證後,應小心核對准考證上的個人資料,如發現錯誤,請立即以書面通知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修正。如考生的中、英文姓名有誤,則須連同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一併遞交(傳真:(852) 3628 8790;電郵:ie@hkeaa.edu.hk;地址: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考生必須依時到達准考證上所指定的試場應試。
考生如在考試前一個星期仍未收到准考證、遺失准考證或未能下載准考證,應立即聯絡考評局(電話:(852) 3628 8787)辦理補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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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規則及考生須知可在此下載 。考生須確保於應考前已熟悉其內容,以免因違反考試規則而受處分。
遵守考試規則及符合考試要求是考生的個人責任。考評局不接納考生以受他人(包括監考員)誤導為理由,申請豁免因其違規行為所導致的懲罰。請留意考試規則及違反規則可能引致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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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行訂明外,考生將不可取回其在考試時使用的試題簿及答題紙,所有試題簿將於考試結束後儘速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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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約於考試後六個星期,發出考試成績通知單予各考生,考試成績通知單會上載至其網上帳戶。屆時網上報名系統將發出電郵通知各考生,以便考生在指定時段內,登入其網上帳戶下載考試成績通知單,逾期將不能下載。除非考生在網上遞交報名申請時選擇了以郵寄方式收取考試成績通知單,否則考評局將不會郵寄考試成績通知單給不合格的考生。
考生如未收到或未能下載考試成績通知單,應致電(852) 3628 8787向考評局查詢。補發考試成績通知單申請必須於考試後三個月內提出,逾期申請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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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採用電腦光學閱讀機評核所有答卷。考生若對其考試成績有任何存疑,須於考試成績通知單發出日期起計14天內,親身到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遞交覆核考試成績申請及繳交附加費。考評局在覆核考生的考試成績後,將以書面通知考生覆核結果。若成績獲提升,已繳交之附加費將獲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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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有關考試事宜的投訴,考生均可以書面向考評局提出。有關信件,請寄往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考試行政經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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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署及考評局不會對以下情況負上任何責任:因天災、工人罷工、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疫情、政府干預、動亂、或任何不能預料及機電工程署或考評局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而引致機電工程署或考評局不能履行職務。考評局或其委託人士不會對因職員、考務人員或考場沒有履行考試的規則、政策或程序而導致的損失作出賠償。所有已繳交的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考試或其他用途。
考生個人資料為讓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
-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
- 根據《電力 ( 註冊 ) 規例》5 (2) (c) (ii) 條,通知及證實考生成績;
- 協助調查考試異常事件;
- 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
-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 在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考評局亦可能將考生個人資料轉移至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學校及敎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服務提供者,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惟請注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考生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對上述各項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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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這裏下載有關問題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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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其他有關資料,考生可聯絡下列機構:
機電工程署註冊及許可證辧事處 |
地址: |
九龍九龍灣啟成街3號地下 |
電話: |
(852) 1823 (24小時熱線) |
傳真: |
(852) 2895 4929 |
網址: |
www.emsd.gov.hk |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 |
地址: |
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 |
電話: |
(852) 3628 8787 |
傳真: |
(852) 3628 8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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