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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

 

2024年秋季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考生證書

 

2024年秋季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的考生證書領取通知將於3月4日電郵予各保送教師。如有查詢,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發布日期:2025年3月4日

 

 

2025年春季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考生准考證

 

2025年春季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的考生准考證下載通知及《應考重要事項》將於2月28日電郵予各保送老師。保送老師可於2月28日至4月13日期間透過其網上帳戶下載准考證及《應考重要事項》,逾時將不能下載。有關下載步驟,請參閱此連結。如有查詢,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發布日期:2025年2月27日

 

 

2024年秋季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考生成績評定表

 

2024年秋季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的考生成績評定表將於12月20日以掛號形式郵寄予各保送教師。如有查詢,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發布日期:2024年12月20日

 

簡介
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是由香港舞蹈總會與北京舞蹈學院聯合主辦,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代辦。 新課程考試級別詳情如下:

級別
考試時間(分鐘)
每組人數
課程
一級 15 6人一組
二級 15 6人一組
三級 15 6人一組
四級 20 4人一組
五級 20 4人一組
六級 20 4人一組
七級 20 4人一組
八級 20 4人一組
九級 20 4人一組
十級 20 4人一組
十一級 20 4人一組
十二級 20 4人一組
十三級A/B 30 2人一組

 

 

考試及報名時間表

每年舉辦兩次考試,分別在3/4月份及10/11月份,確實考試日期由香港舞蹈總會訂定。通常3/4月考試會在前一年12月份或同年的1月份報名,10/11月考試會在6月至7月期間報名,2025年春季及秋季的考試日期及報名日期如下:


考試月份

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春季考試 2025年3月28日至4月13日 2024年12月13日至 2025年1月13日
秋季考試 2025年10月17日至11月2日 2025年6月24日至7月24日

保送教師必須透過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網上報名系統(https://online.hkeaa.edu.hk/Portal/home.xhtml)辦理報名手續,詳情如下:

i. 網上報名系統的操作方法:

-   請參閱網上報名系統指引

ii. 使用網上報名系統的重要事項:

  1. 網上報名日期為2024年12月13日上午8時30分至2025年1月13日下午5時30分。
  2. 保送教師可於網上報名系統選擇最多三個擬定考試日期,供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編排考試時間表作參考之用。擬定考試日期一經遞交,恕不接受更改。
  3. 保送教師必須於遞交報名表前確認所填寫的考生個人資料、其報考的級別、組別編排及考試場地選擇正確。
  4. 保送教師的姓名將會列印於考生的成績評分表上。如學校多於一名保送教師,保送教師必須個別填寫及遞交網上報名表格。如因特殊情況須在報名後更改保送教師姓名,保送教師須就每份申請表繳交港幣163元正的行政費用。
  5. 保送教師必須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考試費須在報名時同時經網上報名系統繳交,恕不接受支票。網上報名系統接受以信用卡、支付寶(香港)、微信支付及轉數快方式繳付考試費用。所有未能於報名截止日期前繳付考試費及完成報名一律無效。
  6. 保送教師在完成報名後會收到一個確認電郵,否則其報名可能並未成功。
  7. 保送教師必須預留充足的時間填寫網上報名表、上載文件、確認考生報名資料及繳付所有考試費用。如因電腦技術 / 網絡上失誤而未能於指定日期內成功報名,考評局恕不負責。
  8. 網上報名手續一經完成,所有報考資料包括保送教師、考生個人資料、考試級別、組別編排、擬定考試日期及時段等,均不能作出更改。
  9. 保送教師可於使用網上報名系統時上載考生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香港舞蹈總會會員證副本及保送教師資格證書副本。如未能上載,則必須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即2025年1月13日下午5時30分前)連同考生組別編排表及考生相片表格,透過郵寄或親身遞交予考評局新蒲崗辦事處。保送教師必須確保填寫正確的郵遞地址及繳付足夠郵資。如因郵資不足而未能成功遞交報名文件,本局概不負責。
  10. 報名截止日期後遞交的報名文件(包括考生相片)會視作逾期報名處理,而未能遞交所需文件的報名一律無效,所有已繳付的考試費用將不獲退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考試或其他用途。
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由認可教師保送參加考試,保送教師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舞蹈總會會員證及以下資格:
  1. 持有該級別課程「教師資格證書」(註一)的人士;或
  2. 持有由香港舞蹈總會及北京舞蹈學院於1992年或以後頒發之「暫准證書」、「保送證書」、「授課證書」或「教學等級證書」的人士;或
  3. 北京舞蹈學院及香港舞蹈總會認可的其他人士,例如:持有香港以外地區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授課證書」或「教學等級證書」,並獲「香港舞蹈總會」認可的人士。

 

 

註(一): 北京舞蹈學院『教師資格證書』:凡持有「教師授課證書 」之教師,可保送學生參加等級考試。 如第一至十二級教師須連續三次 、每次合格率不低於百份之七十、共不少於十二名學生獲得有關級別之考試合格、及累計有十二名學生獲得第十三級考試合格,教師均會獲北京舞蹈學院頒授『教師資格證書』,而該證書由香港舞蹈總會管理。

 

報考各級考試的考生年齡須按照課程規定嚴格執行,詳情請參閱下表。如考生因未能符合「考生年齡規則」而被拒考試,考試費恕不退還,敬請教師及考生留意。如考生已考獲第一至第十級證書,考生於報考第十一級或以上的課程時不會受年齡限制(考生報名時需提供一至十級學生證書副本);考生如欠缺其中一級證書,考生則必須符合「考生年齡規則」報考(每級考生最小年齡:三至四月份考試以該年六月三十日計算,十至十一月份考試以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算)。

級別
學生考試起始年齡
課程
一級 5 歲
二級 6 歲
三級 7 歲
四級 8 歲
五級 9 歲
六級 10 歲
七級 11 歲
八級 12 歲
九級 13 歲
十級 14 歲
十一級 15 歲
十二級 16 歲
十三級A/B 17 歲


各級考試中,凡考獲合格或以上成績者,不可重考。考試不合格者,則可申請重考,但必須在遞交報名表時連同考試的成績評定表的副本一併遞交。

 

 

 

考試費
各級考試費均由香港舞蹈總會釐訂。2025年1月份起的考試費如下:

級別
考試費 (港幣)
考試場地費 (每組)(港幣)
課程
一級 760 200
二級 795 200
三級 825 200
四級 865 245
五級 905 245
六級 950 245
七級 980 245
八級 1,010 245
九級 1,055 245
十級 1,125 245
十一級 1,180 280
十二級 1,230 280
十三級A 1,630 ---
十三級B 1,630 ---


注意事項︰

如每組之考生人數不足半數,該組須繳交考生人數不足附加費:1-3級港幣200元(即每組兩人或以下);4-10級港幣245元(即每組只得一人); 11-12級港幣280元(即每組只得一人) 。

請保送教師必須慎重選擇考試場地,如保送教師於報名完結後更改考試場地(由香港舞蹈總會場地更改至自行安排場地考試),已繳付的考試場地費將不獲退還。

任何情況下,費用一經繳交,將不獲退還,亦不可轉作後期或其他考試之用。遲到或缺席的考生一律作棄權論。如因病缺席,考生可在考試日起兩星期內連同准考證及由本港註冊醫生發出的病假證明書正本郵寄或親身遞交至本局,申請退還半數的考試費,逾期申請恕不受理。(註:病假證明書的發出日期必須在考試當天或之前,而獲批的病假則必須包括考試當天,否則病假證明書將不獲接納。)

 

 

考試日期

本次為實體考試,不設錄影考試,北京舞蹈學院委派考官赴港評核考試。第一級至第十二級的考試日期為2025年3月28日至4月13日。第十三級的考試日期為2025年4月12日至4月13日。

保送教師可於網上報名系統選擇最多三個擬定考試日期,供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編排考試時間表作參考之用。擬定考試日期一經遞交,恕不接受更改。

所有指定考試日期及考試時段的申請則恕不受理。

同一考試日期或有多於一名保送教師選擇,該考試日期將以先到先得形式安排。如考試最終未能安排於保送教師所選擇的三個擬定考試日期,考試將會被安排於考試期內其他日子進行,考評局恕不作出個別通知。

考試或未能安排於保送教師選擇的擬定考試日期進行,考試日期編排會根據報名的先後次序、考官的時間表及埸地安排而定;在一般情況下,考試將被編排於考試期間內完成。保送教師有責任於辦理網上報名前必須: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考試或安排於平日上課時間進行,與校內考試或校內活動或有所衝突,考生出席考試時需要向學校提出請假申請或自行更改其課外活動的安排。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避免於考試期內安排個人活動,以免與考試日期有所衝突。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於報名時所擬定的三個考試日期僅供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編排考試時間表作參考之用,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有權安排考生於考試期內任何一天進行考試。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考試日期均以考生准考證所示為準。

考試時期或會因應考官的時間表及考生人數而有所調整。屆時,考評局將會於網頁公佈有關詳情。

考試日期將於發放考生准考證時公布,恕不接受於發放考生准考證前以任何方式查詢考試日期及時間。

根據北京舞蹈學院規定,考生必須依照准考證上列出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應考。更改考期的申請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及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方會被處理:

  • 受傷或其他醫療有關原因
  • 原定考試當天需要參加其他公開考試
  • 原定考試當天需要出席學校活動或考試
  • 原定考試當天已移居外地

保送教師必須於考試期開始前最少兩星期(即2025年3月14日下午5時30分或以前)透過指定的網上表格向考評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不會獲處理。申請如獲接納,更改考試時間的每名考生須繳交港幣371元正的行政費用及因組別調動而產生的附加費用(如每組附加費用及 / 或考試場地費)。

如考生未能符合申請更改考試日期 / 時間的任何一個條件或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可由保送教師申請安排與另一考試級別相同的考生對調考試日期 / 時間,並必須於考試期開始前最少兩星期(即2025年3月14日下午5時30分或以前)透過指定的網上表格向考評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不會獲處理。申請如獲接納,對調考試日期 / 時間的每名考生須繳交港幣69元正的行政費用。如考生未能符合申請更改考試日期 / 時間的要求及未能安排考生作對調考試日期 / 時間,考生則必須按照考生准考證上所列的考試日期及時間應考,否則視為缺席。

 

考試場地

由2025年開始,香港舞蹈總會不再租借其場地予於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所舉行的考試,保送教師可選擇考期內星期一至五於香港舞蹈總會安排的場地進行考試或自行安排場地於考期內星期一至日進行考試。

保送教師可選擇於香港舞蹈總會或自行安排場地進行考試,惟必須符合指定條件:

    保送教師如需由香港舞蹈總會安排場地舉行考試

    • 日期僅限於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別為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至4月3日及4月7日至4月11日
    • 保送的各級考生合計必須少於三十人或每節考試時間少於三小時;
    • 考試場地費必須在報名期間繳交(費用列於「考生報名表」內);
    • 考試當日的所有安排,包括考試場地佈置、考官接送等均由香港舞蹈總會負責。(註:場地有可能並非香港舞蹈總會會址,請根據列於《報名及考試規則》第9頁的聯絡方法直接與香港舞蹈總會查詢詳情)。

    保送教師如自行安排場地考試

    • 如場地從未獲香港舞蹈總會認可,保送教師必須在遞交報名表前以電郵向本局申請場地審批並提供場地平面圖,場地須在獲得香港舞蹈總會認可後才可使用;
    • 保送的各級考生合計不少於三十人或每節考試時間必須超過三小時;
    • 可包含不同保送教師保送的多名考生以符估該場地的考生人數或考試時間要求;
    • 保送教師必須於考生組別編排表上清晰地列出保送教師及其考生的組別次序;
    • 提供適當的考試場地、考試場地內外的佈置及器材;
    • 負責接送考官及協助安排各項考試事宜,並為考官提供食物及飲料(熱水 / 茶);
    • 考評局將郵寄考試物資予保送教師,保送教師須於考試當天攜同考試物資至考試場地;
    • 有關其他條件,請參考《報名及考試規則》第11頁的「考試場地規格及管理」。

    十三級考試內容要求有別於第一至十二級,所有考生必須在香港舞蹈總會場地應考,不設外考。

     

     

報名表格
報考資料可於本頁下載:

 

 

考生准考證
考生准考證將不會郵寄予保送教師。考評局將於考試前最少兩星期上載至申請人的網上帳戶。網上報名系統將發出電郵通知申請人,以便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內登入網上帳戶查閱及下載考生准考證及相關文件,逾時將不能下載。有關下載考生准考證的步驟,請參考《准考證下載方法》。
 

 

考試成績評分表及證書
考試成績評分表約於考試完成後約八星期以本地郵政速遞方式送遞給保送教師。考試成績評分表只會以郵寄方式寄予保送教師,考評局恕不接受電話、電郵或其他任何方式查詢有關考試之結果。
考獲合格或以上成績的考生會獲取由北京舞蹈學院印發考試證書,證書約於考試完成後六個月以電郵形式通知保送教師到考評局新蒲崗辦事處領取。所有無人領取的證書將於領取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五個月後交予香港舞蹈總會處理,考評局將不會另行通知。
證書乃是確定考生舞蹈水平的憑證,考生應妥善保管證書。如考生遺失或損壞證書,北京舞蹈學院一律不予補發。如情況特殊,考生或其保送教師可以電郵申請補發證書證明文件。
 

 

免責聲明及考生個人資料
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不會對以下情況負上任何責任:因天災、工人罷工、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疫情、政府干預、動亂、或任何不能預料及北京舞蹈學院或考評局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而引致北京舞蹈學院或考評局不能履行職務。考評局或其委託人士不會對因職員、考務人員或考場沒有履行考試的規則、政策或程序而導致的損失作出賠償。所有已繳交的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考試或其他用途。

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為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申請人/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及考試機構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1)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2)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
(3)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
(4)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
(5) 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
(6)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申請人身分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及
(7) 在申請人/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

考評局及考試機構可能會交換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亦可能將資料轉移至香港境內或境外的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監管機構、學校及教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機構/人員,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身份認證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請注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申請人/考生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上述各項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申請人/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
 

 

查詢
香港舞蹈總會
電話: (852) 2967 8253
傳真: (852) 2967 1591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932號興迅廣場26樓B室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
聯絡資料: www.hkeaa.edu.hk/tc/ipe/contact_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