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在ABRSM網頁(www.abrsm.org)查閱及下載文憑考試課程手冊。
一般守則
任何有關考試之事宜必須於考試後七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除ABRSM的代表、本局職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外,任何人士不得停留或徘徊考試室門外傾聽考試進行時所發出的聲音。考生不得攜帶未經批准的物品或器材進入考試室,違例者可被取消考試資格。
傳譯服務
考試會以英語進行。在香港舉辦的ABRSM考試的傳譯服務會於考試中提供全英語及廣東話的傳譯服務。傳譯員會以全英語方式與考官溝通,並以全廣東話與考生溝通。除部分未曾被翻譯為英語或廣東話的義大利文、法文及德文之音樂詞彙外,所有音樂詞彙均會以標準化廣東話譯本傳譯,而未能翻譯的詞彙將會以原文陳述。除以上所述外,傳譯員不會答應考生任何個別要求。傳譯服務必須於報名時一併申請。
複印樂譜
本局過去曾接獲主考報告,謂部分考生使用複印樂譜應試。由於有關版權法例規定,複印樂譜實屬違例,違例考生可能被主考拒絕接受應試,務請各考生留意。
伴奏
主考不會為任何考生在考試中伴奏。考生在應考需要伴奏的樂器時,可邀請老師或其他人為其伴奏。為考生伴奏的人士須準時到達試場。惟考生應注意伴奏者須達到應有水平。
管弦樂器
參加管弦樂器考試的考生須在進入試場後立即調較其樂器,使能與鋼琴調合。主考將不會為考生調較樂器。
大型樂器
擬報考下列大型樂器的申請人或考生,須自行安排適當的考試場地,試場所在地宜交通便利及環境清靜。同時請確保在寫字桌附近有一個插座可供主考使用。另外試場內應考當日考生須負責安排接送主考官前往考試地點(費用由申請人/考生負責),詳情請參閱課程手冊。
按ABRSM考試資料及規則內所訂明,倘考試於申請人安排的場地舉行,其申請人有責任保障考官、考生和同行人士的安全,因此,ABRSM要求申請人進行風險評估,並作出適當的安排,以符合相關的健康和安全法/條例。ABRSM及考評局不會對任何人因在該場地應考,而引致任何破壞、受傷、費用支出或損失(包括間接損失)負上責任。
管風琴 |
低音大提琴 |
豎琴 |
小組合奏 |
古鍵琴 |
敲擊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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