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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報名
問:
答:
  1. 考生需具備什麼資格方可報考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文憑試) ?

    學校考生 -
    考生必須為已獲批准參加本考試之香港註冊學校之中六正讀生,或就讀於香港境外符合資格的學校之中六(或等同中六)正讀生,並在考評局所記錄該校之註冊地址上課,方得由學校以學校考生名義保送參加本考試。

    自修生 -
    但凡符合下列條件中其中一項者,均可以自修生身分參加2025年文憑試:

    1. 曾應考文憑試,或相等考試,或
    2. 以2025年1月1日計算,已足19歲,或
    3. 非修讀文憑試課程,但於2024∕2025年度已修畢或正在修讀由考評局決定為等同中六之課程。

    具備其他資格或情況特別之人士如擬報考,考評局將按個別情況予以考慮。曾應考其他公開考試之人士須證明其於擬報考的相同科目已達至適當的程度,或需由其就讀學校提供證明文件(如適用)。在一般情況下,考評局不會考慮現正修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課程人士的申請,特殊個案則會個別處理。在此規則下的申請,必須於2024年10月8日前向秘書長書面提出申請。

    有關以自修生身分報考2025年文憑試之特殊申請,請按此下載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更多詳情,請參閱特殊申請程序須知常見問題

    考生必須遵守《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考試規則及評核大綱》及《考生手冊》內所列的考試規則,包括考試規則第5.2段及第5.3段有關因特殊情況下考評局可自行酌情修訂文憑試的考試時間表、取消考試及限制參與考試之免責聲明。考生在考試前亦須確保能履行或達到在本港應考文憑試所需的法定要求,例如適用的簽證或居留條件。考生違反任何考試規則或要求會受到處分。有關詳情請參閱文憑試考試規則

     

     

  2. 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有什麼科目可供報考?

    2025年文憑試可供報考的科目包括:

    • 甲類科目- 23科高中科目
    • 乙類科目- 58科應用學習科目 (只供學校考生報考)
    • 丙類科目- 5個其他語言科目

     

     

  3. 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報名日期為何?

    學校考生及自修生的報名日期均為2024年9月11日至10月8日。

    學校考生須經學校提交報名申請,而學校須透過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網上服務的報名系統提交學校考生的報名申請。

    自修生須透過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網上服務辦理報名手續。

    有關報名詳情,請瀏覽本局網頁

     

     

  4. 自修生可否報考需要實驗室或工場設備之科目,例如生物或化學科?

    自修生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方可報考需要實驗室或工場設備之科目(即生物、化學、物理或科技與生活):若考生能證明以往曾應考該科目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在相等之公開考試中應考該科目、或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在修讀該科目之課程以達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相等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程度(然該條款並不適用於設計與應用科技科)。

     

     

  5. 有些甲類科目設有校本評核,自修生需參與校本評核部分嗎?

    設有校本評核的甲類學科,自修生無需參與其報考科目之校本評核部分(視覺藝術除外),全科只計算公開考試成績。至於視覺藝術科之校本評核部分佔總科目成績的百分之五十,自修生須呈交作品集,以代替校本評核。

     

     

  6. 重讀中六的學校考生是否需要完成甲類科目中之校本評核部分?

    學校須提交重讀生在重讀中六學年所完成的校本評核分數。由於重讀生與其他中六學生將在正規上課日接受教師的指導,他們在重讀年應根據學校對中六年級的要求完成評核課業。

    有關校本評核的詳情,請瀏覽本局網頁

     

     

  7. 重讀中六的學校考生若選修其學校沒有開設的甲類科目,考生是否需要完成該科目之校本評核部分?

    重讀中六的學校考生必須在中六重新接受評核,並完成所報考科目相關的校本評核要求。若其學校沒有開設有關的選修科目,而重讀考生想透過該校報考,可向考評局申請豁免參與該科目之校本評核部分。有關考生整科成績將以公開考試分數計算(見考試規則第7.9項)。這項豁免並不適用於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有關豁免之申請須於2024年9月11日或之前向考評局提出。申請表格可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網上服務主頁下載,學校須填妥申請表格及提交有關證明文件以供考評局考慮。

    有關校本評核的詳情,請瀏覽本局網頁

     

     

  8. 重讀中六的學校考生可否於2025年重讀他在2024年已選修之乙類科目中的同一科應用學習科目?

    以學校考生身分報考2025年考試的中六重讀學生如獲課程提供機構的支持,可重讀同一應用學習科目,有關課程提供機構只需向考評局提交第二年(Y2)課程的評核成績(應佔整個科目總分最少百分之五十)以供調整。學校必須於報名期間透過報名系統一併提交有關考生的應用學習科目及其他科目的報考申請。

    有關應用學習科目的詳情,請瀏覽本局網頁

     

     

  9. 2025年文憑試起,丙類(其他語言)科目將實行新安排,考生在報考丙類科目時須留意什麼事項?

    考生必須自行參加由官方機構,即相關語言考試的官方提供機構,在香港舉辦的指定語言考試。考生應根據有關機構的考試時間表直接向該考試的執行機構報考相關的語言考試。

    考生必須在相關語言考試中達到所要求最低的語言能力水平或以上的成績,方可獲納入為文憑試丙類科目成績。文憑試接受考生在應考文憑試年度前兩年內,應考丙類科目考試的成績。2025年文憑試接受考生由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間應考的相關語言考試成績。如期間考生參加多於一次相同或不同水平的語言考試,其達到的最高水平及成績將匯報於文憑試丙類科目成績。

    由2025年文憑試起,六月份報名經已取消。考生須於文憑試同一報名時段(即2024年9月11日至10月8日)報考丙類科目。考生必須授權有關考試機構將其相關語言考試的成績發送至考評局,以納入為丙類科目成績。考生亦須在報名時在報名系統上提交有關申請的資料。考生如需更新成績,須於2025年2月28日或之前透過報名系統提交(學校考生應透過學校遞交)所需文件。此安排只適用於2024年12月5日或之前報考相關丙類科目之考生。

    有關丙類科目的其他資訊,可按此連結

     

     

  10. 我如何繳交2025年文憑試報名的考試費?

    所有考生須於2024年10月15日下午11時59分或之前繳清考試費。

    學校考生 -

    在校長確認了考試報名申請後,考試事務主任會派發繳費單予考生。學校考生應透過以下其中一種方法繳交考試費:

    • 使用網上理財;
    • 使用「繳費靈」;或
    • 於任何一間香港境內的7-Eleven或OK便利店以現金付款。

    自修生 -

    自修生則可選擇在網上報名時以信用卡即時網上繳款,或下載繳費單透過網上理財或「繳費靈」服務繳款,或於香港境內任何一間7-Eleven或OK便利店以現金付款。

    逾期繳費 -

    倘若考生未能於繳費期限繳交考試費,除繳交所需的考試費外,考生須另繳交附加費297元,否則其報名申請不會獲接納。考生會於2024年10月18日透過其登記的電郵地址收到一個夾附逾期繳費通知單的電郵,考生必須於2024年10月22日下午11時59分或之前於任何一間香港境內7-Eleven或OK便利店以現金繳交考試費用及附加費。繳款時考生必須出示繳費單。

    考評局不接受於2024年10月22日後的繳款,並會取消該考生之報考申請。

    有關繳費方法的詳情,請瀏覽考評局網頁或登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網上服務下載「繳付考試費用須知」。

     

     

  11. 學校考生如符合資格領取由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學資處)所提供的資助,可否於報考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時申請減免考試費?

    若符合下列規定,合資格學校考生的2025年文憑試考試費減免申請一般可獲批准:

    1. 考生為:

      1. 修讀中六日校課程的全日制學生,並以學校考生身分首次報考文憑試;或
      2. 修讀由教育局委託在指定中心開辦並有質素保證的中六夜間成人教育課程,並以學校考生身分首次報考文憑試的學生;或
      3. 於2024∕2025學年正修讀應用學習科目第二年(Y2)課程的中四或中五學生,並獲批准以學校考生身分報考2025年文憑試‘只限應用學習科目’。
    2. 就讀全日制學校∕指定夜間成人教育課程首次文憑試重讀生,亦可獲申請考試費減免的資格,惟他們必須於2024年首次參加文憑試時以學校考生身份報考,及在緊接的下一個考試年度(即2025年文憑試)第二次以學校考生身份參加文憑試。

      1. 考生的資助幅度獲學資處評為「全額」資助(符合考試費全免資格)或「半額」資助(符合考試費半免資格);或

      2. 考生獲就讀學校推薦給予「全額」或「半額」學校書簿津貼(只適用於官立、資助、按位津貼及直接資助計劃下的本地中學)。

    3. 考生必須經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申請減免考試費。

    所有於2024年10月8日(即2025年文憑試報名截止日期)後接獲的減免考試費申請均屬「逾期申請」,考生必須繳交全數考試費。

    以自修生身分報考文憑試或就讀於夜間學校〔上文(1)(ii)提及的教育局指定中心除外〕的學生並不符合申請「考試費減免計劃」的資格。

     

     

  12. 考生報考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須自行繳交考試費。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家庭的考生應如何向社會福利署申請發還已繳付的考試費?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家庭可直接由社會福利署獲發有關的考試費資助。社會福利署會通知考生先行於任何一間香港境內的7-Eleven或OK便利店以現金付款,然後保留繳費單及付款收據。在申請退還考試費時,社會福利署會核對相關文件。倘考生以其他途徑繳交考試費,或需要正式的付款收據,他們可向考評局修頓中心辦事處提出申請,無須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