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公開考試的成績比預期的為低,我可以怎樣做?
考生對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乙類科目考試的成績有懷疑,可於2015年7月15日至7月20日向本局申請積分覆核及/或重閱答卷。學校考生須透過學校經網上申請。自修生可透過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網上服務直接向本局提出申請。
丙類科目(其他語言—2015年6月)的積分覆核及/或重閱答卷的申請日期則由2015年7月20日至7月25日。學校考生須透過學校填寫申請表,並於考評局灣仔修頓中心辦事處以現金或易辦事繳交相關費用。自修生可直接到考評局灣仔修頓中心辦事處向本局提出申請。
詳情及費用請查閱《考生手冊》或按此連結。
- 積分覆核和重閱答卷有什麼分別?
積分覆核
- 積分覆核之申請以每科為單位。
- 覆檢有關科目的答卷或記分紙是否有技術上的錯誤,例如分數是否已準確地輸入電腦系統及成績數據的差異。
- 若考生已就某一科目申請積分覆核,無論覆核結果如何,考生不可就同一科目再申請重閱答卷。
重閱答卷
- 除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數學科及組合科學外,重閱答卷之申請以每科為單位。就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組合科學,考生可選擇重閱科目或分部成績。 至於數學科,考生可申請重閱必修部分及延伸部分(如適用),或只申請重閱其中之一。然而,考生必須明白,若就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申請重閱全科答卷,本局不會重新評核其口試表現,而只會重閱該科其他分部的答卷。倘若考生就某一科目的特定分部成績(例如:寫作)申請重閱答卷,則考評局會為該科的相關分部的答卷進行積分覆核及重閱答卷,至於同一科目的其餘分部的答卷及記分紙,考評局只會進行積分覆核而已。
- 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口試會被錄影,供重新評核口試成績之用。口試錄影的重閱答卷申請,必須另行提交。
- 所有答卷會經由覆核閱卷員重新評核。
- 每份答卷及記分紙(適用於口試)會先經積分覆核,以排除技術上的錯誤。
- 採用「單評制」的卷別,每份答卷會經由一名覆核閱卷員重新評閱。就客觀評分的題目/部分/分部(例如配對及是非題),或其總分在5分或以內,如果重閱評分與原先閱卷員的評分有分別,則答卷會交第二名覆核閱員重新評核。至於其他題目/部分/分部,若重閱評分與原先的評分有2分或以上的差別,則答卷亦會交第二名覆核閱卷員重新評核。
- 至於採用「雙評制」的卷別,即在成績發放前已經由兩名閱卷員評核的筆試答卷,在此階段通常交由一名覆核閱卷員重新評核,若重閱後的分數與原先兩名閱卷員的評分比較,超出預設幅度,該份答卷會再由第二名覆核閱卷員重新評核。
- 倘若考生申請重閱口試部份,本局會把考生的口試錄影交由一名覆核主考員重閱,以重新評核其口試表現,並會覆核其口試積分。
- 考評局盡力確保重閱筆試答卷的閱卷員/重新評核口試的主考員,並非原先的閱卷員/主考員。
有關詳情可參閱《考生手冊》或按此連結。
- 考生最多可申請多少科積分覆核及/或重閱答卷?
考生可就甲類、乙類丙類科目(其他語言2014年11月)申請積分覆核及/或重閱答卷合共不超過四科。考生就同一科目的一個或多於一個分部成績申請重閱答卷,只作一個科目計。
惟丙類科目(其他語言2015年6月)並不包括在此四科以內。
- 學校考生可否就校本評核部分申請重閱答卷?
重閱答卷不適用於乙類科目、校本評核、多項選擇題試卷/分部及甲類科目之實習考試;及丙類科目之說話能力部分。
- 考生可否就考評局評閱的研究報告/作品集等提出積分覆核和重閱答卷?
可以。重閱答卷適用於經考評局評閱的研究報告及作品集,即英語文學科卷三、音樂科卷二(只限以錄影形式記錄的學校考生表演)、卷三、卷四甲及卷四丙,以及自修生呈交的視覺藝術科作品集。
- 我如何得知積分覆核或重閱答卷的結果?
考評局會以書面通知所有考生覆核成績的結果(即覆核後成績是否獲提升),學校考生之成績經校方派發,自修生的成績會經郵遞形式寄出。自修生及夜校考生可登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網上服務的個人帳戶查看覆核結果。考評局並同時將成績獲提升的考生名單通知大學聯合招生處。
- 「重閱答卷」是否適用於口試試卷?
為照顧考生的最佳利益,考評局自2012年首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的口試試卷進行口試錄影。採用口試錄影系統後,考生的表現會以錄像方式存檔,於成績發放後,考生可申請「重新評核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的口試成績」。
重閱答卷並不適用於丙類科目(其他語言)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