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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與職位申請有關的個人資料將會用於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本局),以評定 閣下是否適合擔當所應徵的職位。如適用,亦會用於決定 閣下的薪酬、福利及其他聘用條款。為本局招聘及僱傭相關目的,如有需要,有關資料或會提供予部門/小組,及/或任何內部/外界已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人士。 |
2. |
閣下有責任填報申請表內要求提供的所有項目以作遴選之用。如 閣下未能提供所需的資料,或會妨礙本局處理和評選 閣下的職位申請。 |
3. |
於遞交申請表後,如 閣下需要更改已提供的資料,必須儘快通知本局。 |
4. |
未獲受聘的申請者的個人資料會被保留不多於兩年作日後參考。於保留期內,如本局有相近的職位空缺,本局或會移轉 閣下的申請予個別的部門/小組考慮。資料保留期滿後,閣下曾提供的所有資料及申請表將會被銷毀。 |
5. |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閣下查閱及/或更改閣下與職位申請有關的個人資料。如欲查閱或更改個人資料,請致函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經理—人力資源(人力資源服務),地址為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13樓。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條款,本局有權向閣下收取合理的行政費用以處理查閱有關資料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