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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九月三日 星期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生考試
考試簡介

此考試是專為有意到內地大學升讀本科課程的人士而設。凡符合下列規定的報考資格,欲報考招生簡章內任何一所內地高等院校者,可參加此考試。考生的考試成績及有關資料,由聯合招生辦公室負責轉到報考學校,由學校根據其要求決定是否錄取。

考試日期

2010年5月22日至23日。

報名日期

第一部分
網上預報名日期:2010年3月15日至31日(網址:www.ecogd.edu.cn)
(請注意:有意報考者 必須 於上述日期內自行登入有關網址進行預報名。逾期者將不能進行確認報名。)

第二部分
親身確認報名日期:2010年4月1日至16日 (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星期六:上午9時至正午12時

確認報名地點
確認報名地點設於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 (地址: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香港中國旅行社11所分社及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電話:2893 6355)。
報考資格
  1. 完成香港註冊中學已註冊的中六課程(或內地/臺灣高中三年級)的學生或以上學歷。如現正就讀由香港註冊中學提供已註冊的中六課程的學生(或內地/臺灣高中的高三學生),必須繳交由校方蓋印及校長加簽的在學證明文件。
  2. 須符合個別招生學校或專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特殊要求。
  3. 香港考區考生: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 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
    臺灣地區考生:須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華僑考生:必須在內地各報考點報名考試,港澳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4. 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限期之內。
報名手續

分為網上預報名及確認報名兩部分。所有考生必須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兩部分報名,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考生先自行登入網址 www.ecogd.edu.cn 完成預報名手續(考試地點分香港及九龍,確認報名後有關選擇將不能更改)。預報名後,考生須牢記自己的密碼,作為日後登入聯招辦網站查閱個人檔案、成績、錄取情況時使用。

已於網上進行預報名的考生須攜備下列有關證件,親往上述其中一間確認報名地點辦理確認報名手續:

  • 香港考區考生: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或有效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正本及影印本;
    臺灣地區考生: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本及影印本;
    華僑考生:華僑考生須在內地各報考點報名考試,港澳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 中四、中五及中六(或高一、高二及高三)各學年學業成績表正本及影印本;
  • 現正就讀由香港註冊中學提供已註冊的中六課程的學生(或內地/臺灣高中的高三學生),必須繳交由校方蓋印及校長加簽的在學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
  • 彩色近照兩張(一寸正面半身免冠);
  • 由報名網頁打印出來的預報名表(需加考生簽名確認)。
請特別注意:
1. 所有考生必須親自前往報名點辦理確認手續,郵遞確認報名一概不予受理。
2. 如遇特殊情況及經批准,考生方可委託親屬前來報名點辦理確認手續,惟代報者須憑考生身份證件影印本、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彩色照片及其他報名資料到報名點現場辦理相關手續,每個代報者只能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3. 報名一經確認,所有資料(包括選報學校、學科等)不能再作修改。
4. 逾期預報名申請將由本局作個別考慮,如獲批准,須繳交逾期附加費。
考試費
2010年的考試費為港幣550元,費用須於確認報名當日繳付。在任何情況下,報名及其他費用一經繳交,將不獲退還,亦不得用作代付其他考試的報名費用或他人的考試費。
考試成績及錄取
約6月下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考生可以預報名時設定的密碼登入聯招辦網站(網址:www.ecogd.edu.cn)查詢成績及錄取情況。招生學校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之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被錄取考生將收到《新生入學通知書》,有關報到日期和時間應以《新生入學通知書》內所訂定的為準。
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及《往年試題連評分標準》現正在本局新蒲崗辦事處刊物組發售,考生可選用郵購或網上訂購服務。

其他事項
  1. 除中文及英語科外,考生在其他科目考試中可使用中文或英文作答。
  2. 考生在考試中不可使用計算器
  3.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為中文、英語、數學、地理及歷史。理工農醫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為中文、英語、數學、物理及化學。
  4.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
  5. 考生應試地區的選擇,可獲有關方面在編派試場時優先考慮。不過,由於各區考生人數一般未能與試場數目完全配合,本局不能保證考生定可獲派往所選地區應試,考生必須遵照試場編排通知書上的指示前往指定試場應考。
  6. 報考藝術、音樂、體育、舞蹈、電影等院校的考生,除必須參加此聯合招生考試外 ,還需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由有關院校確定。考生應及早直接與報考的院校聯繫。廣州美術學院專業考試及汕頭大學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藝術專業組織「設計基礎」考試是經由本局辦理報考手續,有關報考詳情,請致電本局職員查詢。
  7. 這是內地大學錄取本科生的聯合招生考試。任何人士欲修讀碩士、博士學位,或申請入讀研究院,可向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查詢詳情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臺5號百富中心16樓,電話:(852) 2893 6355)。
  8. 可供選擇的內地院校資料,已詳列於《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內。考生還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信息網”(網址: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該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諮詢服務。
  9. 請按此處下載《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考生個人資料

在報名表格上填寫的個人資料,均為舉行本考試所需。有關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1.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2.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成績;
  3. 協助調查考試異常事件;
  4. 以不記名方式及在不披露考生身分的原則下,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常遇問題

這裏下載有關問題和答案。

查詢

查詢其他有關資料,考生可聯絡下列機構:

廣東省聯合招生辦公室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

地址:

中國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

地址:

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

電話:

(020) 3862 7813

電話:

(852) 3628 8787 / 3628 8711

傳真:

(020) 3862 7826

傳真:

(852) 3628 8790

   

電郵:

ie1@hkeaa.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