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rge
  • Normal
  • Small
二0一二年二月四日 星期六
閱卷與評級制度
引言

自2007年起,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實施新的成績匯報方法—水平參照成績匯報方法,其中主要的轉變歸納如下:

  1. 現行的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甲及課程乙,會被新的英國語文科考試取代;
  2. 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考卷由兩份增至五份;
  3. 考生的表現,會參照一套水平標準匯報成績。
考生的成績會以五個表現等級(1至5)標示,第5等級為最高,第1等級為最低。成績低於第1等級會標示為「不予評級」(U)。在第5等級之內,成績最佳的考生可獲「5*」等級成績。

上述轉變只適用於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其他香港中學會考科目將沿用「A至F」的等級報告成績。

公眾若想了解新制度的水平等級描述和查閱成績通知書樣本,請瀏覽以下資料。

考評局亦為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及香港中學會考製作了資料單張,簡述閱卷及評級的制度和程序供公眾參考。請按此查閱有關詳情。
 

有關水平參照及校本評核的背景資料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為進一步提升公開考試的質素及可靠程度,於2007年中學會考的考試課程及成績匯報方法上實施了數項改變。包括學校可於2007年,選擇是否呈交校本評核分數,並將考生在校本評核中的成績,計算入考生的公開考試成績中。另外,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將採用水平參照方法匯報考生成績。本局特別設立此網頁,方便公眾取得有關水平參照以及校本評核的資訊。

為讓家長更全面掌握這兩個新制度,考評局印製了一些介紹有關制度的單張和資料冊,透過學校向家長派發;另外,亦專為校長及老師印製資料冊解釋水平參照及校本評核的分數調整機制。

水平參照

在水平參照成績匯報機制下,考生的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的成績,會按照已規定的等級描述評級。新的成績匯報方法會以五個等級(1至5)來取代現時用來匯報成績的六個等級(A至F),要特別注意的是新評級方法與原有的評分方法所定的等級並沒有等值關係。

表現低於第1等級的考生,會被標示為「未能評級」(U);而成績最佳的考生,將可獲5*等級。

若想進一步了解水平參照,可瀏覽下列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