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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星期三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評閱答卷及分數處理

考評局採取一系列措施,確保評卷過程公平,力求標準劃一。

 評閱答卷的程序

招聘閱卷員:考評局主要根據申請人學歷、教學和閱卷經驗,擇優選聘。每年聘用的閱卷員超過4,000名,大部分為現職教師。

評卷參考:由審題委員會草擬,目的為閱卷員提供指引,例如題目的要求及可接受的答案等,讓閱卷員有所依循。

評卷參考並非標準答案,即使考生答案未有包括在評卷參考內,只要言之成理,符合題旨,亦可獲得分數。

樣本答卷:考試結束後,局方會抽選不同答法的答卷作樣本,以統一評卷標準。

統一評卷標準會議:閱卷員會議前,各位試卷主席會評閱及比較樣本答卷,達成評分準則及標準的共識,如有需要,在閱卷員會議前修訂評卷參考。

閱卷員會議:試卷主席向閱卷員解釋評核目的及各題的要求,讓閱卷員通過評改樣本答卷以掌握評卷參考的準則,並統一閱卷員對評卷參考的不同理解。

分配答卷:考生編號由電腦隨機分配。每名閱卷員獲發的答卷屬於來自不同區域/試場的考生。閱卷員不能從答卷的考生編號識別答卷屬於學校考生或自修生。此外,閱卷員不能評閱本校學生及近親的答卷,這類答卷在閱卷員領取答卷前已被預先抽起。

評閱答卷:閱卷員必須充分掌握評卷標準才可開始為正式答卷評分。如是雙評制,將分別由兩位閱卷員獨立評分;若兩個分數有明顯差異,將交由第三位閱卷員評卷,所得分數稱為第一次差異評分,為保證評分公正,有需要時,會再度評卷,得分稱為第二次差異評分。最後,取最接近一對的分數相加,作為該答卷的基本積分。

覆核答卷:每名閱卷員所評閱的答卷,均須經過最少兩次由試卷主席負責的覆核程序,確保評分準則一致,並且查核評改是否無誤。被抽樣覆核的答卷,核卷員的給分會被記錄,如有需要,此分數會取代基本積分。

覆核答卷積分:以人手評卷的答卷批改完畢,再由一批核分員覆核每份答卷的分數,確定加分無誤及已準確輸入電腦,並檢查是否答卷內每一頁均已評閱。

積分統計分析:統計閱卷員名下所有考生的積分,並分析覆核答卷的結果。若發現個別閱卷員的評分過寬、過嚴,或寬嚴不一,便需要作分數調整或重新評改。如有選答題目或分部,分數亦或會被調整,以確保題目的可比性。至於由學校提交的校本評核分數也會被調整,以消弭教師給分的差異。經過以上程序後便會產生調整積分。

網上評卷:考評局於2007年引入網上評卷,由2012起,將有9個高級程度會考科目採用網上評卷評核。網上評卷有助提升評卷質素、準確性和效率。由於答卷的得分全部由電腦系統自動計算,可確保分數計算正確無誤。電腦系統亦會嚴謹監察閱卷員的評卷表現,並即時提供統計數據,需要時可及早糾正評卷的誤差。

有關網上評卷詳情,可按此瀏覽。


從各卷分數計算出科目總分

評級前,每份試卷內所有分題、分部的分數會按它們於該卷所佔的比重調整並相加,合成卷別積分。若同一科有兩份或以上試卷,各卷的積分必需首先進行標準化處理(即將分數轉換成同一標準以作比較),然後才加入各卷於整科所佔的比重計算科目得分。這是由於科目各卷別的平均分及分數分布均不同,因此各卷的積分不能作直接比較,科目總分亦不能簡單地從各卷的積分,根據考試課程內各卷於整科所佔的比重總和而成。

按此瀏覽有關例子。

各卷別的積分經標準化和加入各卷於整科所佔的比重後(即根據考試課程內各卷於整科所佔的比重),便計算出加權卷別積分。供評級用的科目總分則由全部卷別的加權卷別積分合成。以分部匯報成績的科目如中文科及英文科,若分部只有一份卷,其分部得分即是加權卷別積分;若是由兩份卷組成的分部,其分部得分便會由兩卷的加權卷別積分相加組成,而科目得分則是所有分部得分的總和。



注意事項

評卷工作涉及專業判斷,並非精密科學。同一份答卷,尤其開放式題目的答案,不同的閱卷員給分可能會有差異。任何人士,如未經評卷訓練、以統一的準則評卷,其所評的分數,並不能反映考生的真正表現。

採用網上評卷的科目,閱卷員須於考評局評核中心登入保安嚴密的內聯網評卷。評卷時,閱卷員會把分數輸入系統設定的給分方格內,並按照評卷的不同要求,在或不在答卷加上 ✓號、✗號或評語。同樣,以人手評卷的評卷員也可能只在答卷加上 ✓號、✗號或分數,並不一定會在答卷上書寫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