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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2 May, 2012
Beijing Dance Academy Chinese Dance Graded Examinations
簡介

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是由香港舞蹈總會與北京舞蹈學院聯合主辦,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代辦。

新、舊課程考試級別詳情如下:

 

級別

考試時間(分鐘)

每組人數

課程

一級

15

6人一組

二級

15

6人一組

三級

15

6人一組

四級

20

4人一組

五級

20

4人一組

六級

20

4人一組

七級

20

4人一組

八級

20

4人一組

九級

20

4人一組

十級

20

4人一組

十二級

30

4人一組

十三級

30

2人一組

合併後十一級

20

4人一組

合併後十二級

20

4人一組

考試及報名時間表

每年舉辦兩次考試,分別在3/4月份及10/11月份,確實考試日期由香港舞蹈總會訂定。通常3/4月考試會在前一年12月份或同年的1月份報名,10/11月考試會在6月至8月期間報名。

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由認可教師保送參加考試。

認可教師包括:

  1. 持有該級別課程“教師資格證書”(註一)的人士;
  2. 持有由香港舞蹈總會及北京舞蹈學院於1992年或以後發給之“暫准證書”或“保送證書”或“授課證書”的人士;
  3. 北京舞蹈學院及香港舞蹈總會認可的其他人士;
  4. 持有香港以外地區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授課證書”人士,須連同該證書正、副 本,預先向「香港舞蹈總會」登記,方可參加保送學生考試。
註(一): 北京舞蹈學院『教師資格證書 』:凡持有《教師授課證書》之教師,可保送學生參加等級考試。累計三次,不少 於十二名學生獲得有關級別之考試合格;同時,每次學生之合格率達到百分之七十或以上;或第十三級累積達十二名學生合格之教師,可被學院評定為該級別之合格教師,並獲北京舞蹈學院頒授『教師資格證書 』。該證書由香港舞蹈總會管理。

報考各級考試的考生年齡須按照課程規定嚴格執行,詳情請參閱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學生考試規則(每級考生最小年齡:3/4月份考試以該年6月30日計算,10/11月份考試以該年12月31日計算)。凡曾參加過考試,而低於規定年齡者(按2001年9月新規定),報名時須遞交有關成績評定表/證書的副本以便查核。

 

級別

學生考試起始年齡

課程

一級

5 歲

二級

6 歲

三級

7 歲

四級

8 歲

五級

9 歲

六級

10 歲

七級

11 歲

八級

12 歲

九級

13 歲

十級
14 歲

十二級

16 歲

十三級

17 歲

合併後十一級

15 歲

合併後十二級

16 歲

各級考試中,凡獲合格以上成績者,均不可重考。凡教師保送考生重考,必須提交考生上次考試的成績副本。

考試費

各級考試費均由香港舞蹈總會釐訂。2012年3/4月份起的考試費如下:

 
級別
考試費 (港幣)

考試場地附加費 (每組)(港幣)

課程
一級
355
145
二級
380
145
三級
405
145
四級
430
165
五級
455
165
六級
480
165
七級
505
165
八級
530
165
九級
555
165
十級
595
165
十二級
665
235
十三級
790
235
合併後十一級
620
235
合併後十二級
665
235

注意事項︰

如最後一組之考生人數不足半數,該組須繳交考生人數不足附加費:1-3級港幣145元(即最後一組兩人或以下);4-10級港幣165元(即最後一組只得一人);12級港幣235元(即最後一組只得一人); 合併後新課程11-12級港幣235元(即最後一組只得一人) 。
報名表格

報考資料可於本頁下載:

  • 「保送教師資料及考生收費總計表」
  • 「考生報名表」 
考生個人資料
考生的個人資料為辦理考試安排所使用。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這些資料。倘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1)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錄取申請;(2)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3)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有關獎學金、補貼或其他資助的申請;(4)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分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及 (5) 向考生、家長及考試報名人提供與考試相關的資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實其資料當事人之身分,可在繳交手續費後查閱個人資料。詳情請查閱考評局網頁(www.hkeaa.edu.hk)。有關資料,包括考生個人資料、信件及其他資料,可能送交相關考試機構。一般而言,該等資料在考試後由考試機構決定處理方法。
查詢

香港舞蹈總會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電話:

(852) 2904 2709

電話:

(852) 3628 8787

傳真:

(852) 2967 1591

傳真:

(852) 3628 8790

電子郵箱:

 hkdf@netvigator.com

電子郵箱:

ie4@hkeaa.edu.hk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932號興迅廣場26樓B室

地址:

九龍新蒲崗爵祿街十七號國際及專業考試部